为切实做好春节前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丰顺县持续严查严处各类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行为。近日,丰顺公安连续查处2起火灾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
1、一个烟头,引发一场山火,换来行政拘留……
1月20晚19时许,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报警称:丰顺县汤坑镇苏山村发生火灾,接报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经当地护林员合力扑救,火情得以控制并成功扑灭,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查明,高压电线维护工赵某军于当日在苏山村苏山坝更换线路,作业结束后便习惯性地点上一支烟,抽完即随手将仍带有火星的烟头丢弃,继而引发森林火灾。
赵某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为此后悔不已。1月26日,案件移交城北派出所跟进处理,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燃烧茶园杂草,结果烧了山
1月6日上午10时许,丰顺县八乡山镇龙岭村輋背山有火灾情况发生。经查,在丰顺县人民政府颁布禁火令期间,龙岭村村民许某在山上茶园作业时,堆烧杂草,引起火灾,造成约3亩山地被损。1月26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该案移送八乡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森林具有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主体功能。然而,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当前正值冬季干燥多风季节,火灾隐患突显、风险性增大,防火形势尤为严峻。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论是在生活还是生产经营活动中,都应当注意安全用火,最大限度避免火灾的发生,切忌因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
(丰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