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销售逐渐兴旺,为维护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连日来,兴宁市公安局连续出击,抓获2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杨某、陈某,并依法对他们行政拘留。
1月27日下午,兴宁市公安局黄槐派出所联合安监部门在上宝龙村查获一起通过网络买卖烟花爆竹的案件。
据违法人员陈某交待,他在2020年10月、11月在网上购买到“泉州烟花”“冲天炮”等烟花后,便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推销这些货物,没想到才售卖不久,就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查获的物品
1月25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大坪派出所及兴宁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大坪镇布骆村一商店内检查时,发现该商店侧的一楼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
经询问,店主杨某承认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兴宁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此类违法行为,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严格处理。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