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气候干燥多风,正值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为确保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转水镇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持续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力度。近日,依法查处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1月22日上午,转水镇在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查时发现,流洞村村民何某华在流洞村“犁头嘴”野外违规焚烧杂草,工作人员迅速组织扑灭明火,将何某华带回村委会进行批评教育。目前,何某华已被处于罚款500元并作检讨保证。
案例二
1月27日上午,转水派出所民警快速查处1起违规野外用火案。经查,水寨镇犁田村村民李某强在转水镇五星村弃土场山脚边烧杂草引起森林火警。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1月27日下午,转水镇在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查时发现,青塘村村民吴某华在青塘村“围里”野外违规焚烧田埂草,工作人员迅速组织扑灭明火,将吴某华带回村委会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要求其写下《检讨书》。
保护森林资源
人人有责!
转水镇政府现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广泛征集森林火灾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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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水镇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
公 告
为有效管控林区野外用火,依法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更好地保护转水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转水镇将在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高火险期内实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按照五华县2号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为森林高火险期;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在高火险期内,上述范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
现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内容包括:
(一)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高火险期内,举报发现有烧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能提供确切证据(视频、图像等)指证违法犯罪人员的,每次给予500-1000元奖励。
(二)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高火险期内,举报发现有重大火情隐患的,经相关部门认证,确实属于可能造成重大火情隐患,每次给予500元奖励。
(三)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高火险期内,举报发现一般火情,并提供可确切指证纵火人员证据的,每次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发现重大以上火灾,并积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案件,给予1万元奖励。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转水镇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实施细则》的奖励标准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举报电话:0753-4876976
电子邮箱:whzs239@126.com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