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下午4时15分,龙村镇石溪村民黄某忠,在家中喝醉酒后,到其房屋背侧点火烧山,引发山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黄某忠执行刑事拘留,送五华县看守所羁押。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包户责任、巡逻监管责任,压紧压细压实镇村两级防灭火职责,筑牢夯实基层一线防火工作墙,持续加大对野外火源执法处罚力度,坚决防止出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必究”,全面保障各项防灭火举措落地落实。
(龙村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