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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公示

mz168 2021-3-5 1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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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度全市共12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资质年检。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转定四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

(一)兴宁市雅涛投资有限公司;

(二)兴宁市毅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兴宁市涛文实业有限公司;

(四)兴宁敏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兴宁奥园置业有限公司;

(六)兴宁市尚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七)兴宁市毅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兴宁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兴宁市东燊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新申请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

(一)广东宋声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兴宁市竔泓实业有限公司;

(三)兴宁市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广东智联齐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兴宁市清尧实业有限公司;

(六)兴宁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七)梅州家家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梅州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兴宁市鑫光实业有限公司。


三、受到警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9家)

(一)兴宁市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二)兴宁市华越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三)广东贵和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四)兴宁市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五)梅州市晋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六)兴宁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七)兴宁市晟龙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八)梅州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九)兴宁市东韵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兴宁市新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一)梅州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二)梅州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三)梅州市胜风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四)兴宁市伟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五)兴宁市鸿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六)兴宁市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七)兴宁市丽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八)兴宁市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交资质年检资料);

(十九)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诚意金)。


四、三级资质降为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

(一)广东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二)兴宁市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五、注销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

(一)兴宁市佳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二)兴宁市鹏兴惠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三)兴宁市清尧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四)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五)兴宁市鑫暖器材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六)兴宁市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申请);

(七)兴宁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企业申请);

(八)兴宁市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九)兴宁市兴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兴宁市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一)兴宁市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二)梅州市友帮投资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三)兴宁市勇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四)梅州市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五)兴宁市博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十六)兴宁市朋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参加资质年检)。


六、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原有资质(70家)

附件:兴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到公共服务中心二楼44号住建窗口或直接致电0753-3336876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12日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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