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翠萍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
公 告
犯罪嫌疑人廖翠萍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于近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示自己意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3-3682816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5日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