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等活动极易引发山火,严密防控野外火源至关重要。为严肃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压实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森林防灭火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1•3”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021年1月3日15时,文福镇长隆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查,该县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镇、村未按“六个一”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网格巡查监管责任不落实,未及时发现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县林业局副局长利粤东、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主任贺海源,县人大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古剑清,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林威、副局长陈晓欧受到谈话提醒;文福镇党委书记陈子建,副书记汤伟强,副镇长涂焱峰、徐佛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煌焱、原村委委员丘济新被通报批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龙志君、村党总支部书记丘柏松被诫勉;镇网格管理员曾伟东、村委委员徐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护林员罗长增被辞退。
二、平远县长田镇、热柘镇“2•17”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2月17日10时30分和11时,平远县长田镇高南村、热柘镇热水村分别发生森林火灾。经查,上述镇、村存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巡查密度不够,在重要路口和火灾隐患点未设立临时检查站,对野外火源管控存在漏洞,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长田镇党委书记王敏、镇长李新兰,热柘镇镇长郭亿受到谈话提醒;长田镇党委副书记钟浩平、镇党委委员陈伟雄、镇林业组负责人丘广梅、镇水务所负责人吴伟强, 高南村村委委员钟艳芳、村委挂片组长丘添华,热柘镇党委委员张国栋、镇挂村领导钟小平、镇林业组负责人陈清禄、镇挂村组长凌宏伟受到批评教育;高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丘伟成,热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谢旺春,热水村委委员丘癸鑫被诫勉;护林员黄远南、钟杳城被辞退。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 严防死守,坚决遏制发生森林火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梅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