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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一男子长期“赖”债,被罚3000元

mz168 2021-4-10 2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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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4月2日,平远法院依法对有履行能力但长时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韩某亮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韩某亮表示认罚并于清明节期间缴纳了全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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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韩某亮合伙协议纠纷执行一案,平远法院依法判决韩某亮应给付钟某89033元。判决生效后,韩某亮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2月26日,钟某向平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韩某亮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本人也一直处于失联状态。2018年8月,平远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8月30日,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在外躲避多时做生意的被执行人韩某亮回到平远法院,与申请执行人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19年8 月30 日前偿还10000元给钟某,并将其名下的小轿车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偿还钟某债务,另外从2019年9月始,被执行人韩某亮每月30日前向钟某偿还3000元,直至所有欠款清偿。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韩某亮还了37000元后便不再还款。其名下的小轿车经司法网络公开拍卖,以28380的价格成功拍卖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韩某亮一直在外地,执行法官无法掌握其具体行踪,只能通过电话、微信跟其联系,催促其履行还款义务。韩某亮口头承诺会进行还款,但却一直没有行动,并多次以“还给申请人钟某的够多了对得起他了”、“对裁判文书不服”、“我的钱先用于生意周转,赚到钱了全部一起还”等理由再三推脱,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结果

考虑到被执行人韩某亮转型从事微信自媒体行业,执行法官便冻结了被执行人韩某亮的微信账户。韩某亮无奈再次找到法院,承诺会偿还剩余欠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1年3月22日,被执行人把剩余欠款2365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712元全部清偿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因被执行人韩某亮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特别是在签订和解协议期间,法官多次催促还款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惩戒,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韩某亮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平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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