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常抓不懈,防火警钟长鸣。日前,梅县区松源镇村民郑某良(男,66岁)在其自建房旁焚烧杂草,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梅县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22日14时许,梅县区公安分局松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松源镇彩山村某林地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火。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山火扑救工作,经镇村干部、民警、护林员的及时扑救,山火得以扑灭。涉嫌违规野外用火的嫌疑人郑某良被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当天下午14时许,违法嫌疑人郑某良在松源镇彩山村其自建房旁清理杂草后,用打火机点燃焚烧杂草,燃烧着的枝叶杂草借着风势吹到房屋旁边林地,进而引发山火,因山上植被干燥,火势很快向四周蔓延。经鉴定,此次山火过火面积1.39亩。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良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当前仍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季节,广大群众在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时,要时刻不忘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严禁烧田埂草,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共同保护绿色青山,携手守护美丽家园。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