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近期,我省广州、佛山和深圳等地出现了新冠肺炎病例,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持正常的就医秩序,方便您的就医。现将就医指引告知如下:
一、主动出示健康码,戴好口罩。凡进入医院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检查需要请勿摘下),并主动出示粤康码,配合医护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工作。
二、预约就诊,减少聚集。我院移动支付(微信公众号)已开通诊查费报销功能,梅州市医保参保人每天就医可报销一次诊查费5元(在院病人不能报销,当天在其他医院报销过的也不能报销),提倡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挂号、自助缴费和查看检查检验结果等(关注“兴宁市人民医院公众号”→绑定电子健康卡即可实现上述功能)。普通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急诊科采样点采核酸样本。结合实际情况错峰就诊,在挂号、候诊、取药、检查、缴费等环节严格按照一米线距离排队。
三、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如您有发热(≥37.3℃)、咽痛、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14天内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接触过上述地区返梅人员等相关流行病学史;或本人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异常,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并在医务人员的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24小时均有医护人员值班(发热门诊电话:3363302),发热患者请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等检验检查,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在发热门诊留观。如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新冠疫苗预约接种。我院新冠疫苗接种点位于发热门诊大楼5楼(新冠疫苗接种室电话:3363953),全部采取网上预约,不再现场放号,市民可在“粤健通”微信小程序、“粤苗”APP上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戴好口罩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接种点有序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后,如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要在接种疫苗24小时后方可去采样检测。
五、住院患者及陪人管理。
(一)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外出,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
(二)积极贯彻“非必要不陪护,无特殊情况不探视”。确需陪护者,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经核酸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后取得陪护卡,凭卡出入病区,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查核,确保人证一致。
(三)疫情期间谢绝亲友探视。提倡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六、电子票据全面上线。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如需纸质票据可通过自助机打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常态化防控期间,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兴宁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