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罗某拿着她的住院单、医药单来到大坪司法所,要求大坪司法所帮忙调解其与罗贵某之间的医药费纠纷。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调查。
(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2021年3月18日,罗某与罗某贵因水利问题发生口角,言语冲突间引发打架,双方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罗某因受伤比较严重,在兴宁市人民医院住院18天,住院费、医药费等共花费8052.66元。住院期间,罗某贵支付了3000元医药费给罗某作为补偿。罗某出院后要求罗某贵赔偿剩余住院费及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10500元,罗某贵表示自己已经赔偿了3000元了,其余的应由罗某自己承担,双方因协商不成,遂到大坪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对罗某贵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让其权衡利弊,接受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劝说罗某顾及近邻之情,双方互让互谅,不要伤了邻里和气。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和利弊分析,罗贵某与罗某也自知此事双方都有责任,双方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各退一步,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即罗某贵在扣除自身因打架受伤支付的医药费及前期已支付给罗某的医药费后,再支付罗某医药费及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7500元。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冷静处事,保持团结,决不发生类似事件。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坪司法所主动作为,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时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大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