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就兴宁市黄陂生猪屠宰场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基于兴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报告》((兴)环境监测(2021)第41号)显示证据对当事人(兴宁市黄陂生猪屠宰场)拟作出处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认为该行政处罚不合理申请举行听证。
二、听证人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兴宁市黄陂生猪屠宰场。
三、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四、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为公开听证,凡年满18周岁人员均可在听证会举行24小时前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政策法规股申请作为旁听人。报名电话:0753-3299266。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