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上21时30分许,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辖区路段有非法运输香烟车辆。接警后,市公安局经侦、交警部门会同市烟草部门立即出警,在辖区内所有服务站、高速出口对涉案车辆进行设卡拦截,并在高速路上对其进行追缉。
22点03分许,在S68大丰华高速公路上追缉的民警发现涉案车辆的踪迹。为防止大货车司机不配合检查,发生意外状况,民警采取高音喇叭喊话,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要求涉案大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民警迅速控制住驾驶人,并在大货车车厢内发现装有大量香烟的箱子。据驾驶人梁某交代:他从福建福州过来,本是要到畲江出口驶出,由于是在网络平台上接的单,他也不清楚“老板”是谁。
民警与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通过对货物仔细检查清点发现,车内共载各类品牌香烟约1.68万条,涉案金额达384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运输许可证的前提下,个人不可私自贩卖运输香烟。目前,该案已移交梅州市五华烟草专卖局及经侦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梅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