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五华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原主任周铁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铁伟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拨付、增加工程量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铁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铁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梅州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和五华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铁伟简历
周铁伟,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省五华县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2013年3月,历任五华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正股级干部、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党组副书记
2013年3月至2019年2月历任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设系统党工委书记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五华县委办公室主任、党群系统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2019年12月任五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党群系统党工委书记
2021年3月任五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21年5月24日被免去五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2016年9月13日当选五华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2016年10月19日当选梅州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