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目前正值暑假和旅游高峰期,人员外出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现特向外省(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兴人员告知以下防疫要求,请市民知悉并积极履行防疫义务。
一、8月4日起,凡是抵(返)兴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兴人员,请在抵(返)兴3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报告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定点核酸采集点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目的地是各镇的人员到属地卫生院、目的地是城区三个街道的人员统一到设在兴城体育路2号(凯旋城南门侧)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聚集、不参加会议、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8月4日起,凡是拟来(返)兴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在拟来(返)兴前及时告知目的地所在村(社区),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到达时间、14天内旅居史、交通方式、途经路线、联系方式等。
三、如发现有邻居、亲朋从外省(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回来,请及时提醒对方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并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发现其未报告或未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反映。如发现有客人从外省(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登记住宿的,请宾馆酒店、民宿、出租屋等严格落实外省(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兴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入住3小时内规定将外省(国内且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兴人员相关信息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
四、请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兴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
五、请积极履行《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防疫义务,非必要不离梅、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全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六、请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丧失、肌肉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故意瞒报、漏报、迟报本人或亲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广东当前具体防控措施参照图
来源:兴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