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6宗,其中重点案件3宗。按属地管理分,兴宁市2宗、平远县1宗和五华县3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3宗,大气1宗,噪声2宗,生态2宗,土壤2宗,其他污染2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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