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方式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一、举报受理范围:校外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开展培训、超标超前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老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等问题。
二、举报反映方式: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上问题的,请向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