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5宗,无重点案件。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2宗、梅县区5宗、兴宁市3宗、平远县1宗、丰顺县1宗和五华县3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9宗、大气9宗、噪声1宗,生态3宗、土壤2宗、其他污染2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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