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梅城江南丽都路的宝象华悦国际酒店停止营业,近80名员工工资未结清,还拖欠水费店租等。该酒店负责人表示,由于疫情影响导致营业欠佳,将尽快解决员工工资问题。
9月2日记者接市社情智库研究院线索后,到现场看到,宝象华悦国际酒店正大门半开,酒店内冷冷清清仅有零星几人,一楼有灯光,但无冷气,前台无人值守。该酒店3台电梯贴有“电梯维修,请勿推拉。2021年8月1日启”的字条。而一旁,则张贴告示称,梅州市金雁经济发展中心与宝象华悦酒店的设备租赁合同已解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中心从8月1日起原租赁给宝象华悦酒店的电梯将停止使用。
一楼大堂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他的工资从今年2月起就没再发放,其他数十名员工也是同样状况,现用电是由发电机供应。现场另一名女士表示她是酒店员工,当天过来主要是想看下有无工资发放。9月7日,不少员工又来到酒店,但并无负责人出现,此时酒店已停电。并且,在酒店门口还贴有落款时间为9月6日的水费催缴单,2个月水费5000余元。
梅江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员工到该局反映,酒店方承诺8月31日前支付,但最终未能履约。随后员工持劳动仲裁文书到梅江法院申请执行。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普通员工有80余人,总金额80余万。该酒店负责人廖某表示,由于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不佳,且每月需要支付数十万租金和人员费用,对于工资问题其也想尽快解决。
另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宝华华悦国际酒店的现经营主体为梅州市宝象华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廖某媚,2018年10月更名前法代代表人为李某星。
一份民事判决书((2021)粤1402民初646号)显示,梅江法院判令宝象华悦公司支付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的租金1486329元给原告(梅州市金雁经济发展中心),并应按每月114333元支付给原告。该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