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4宗,其中重点案件3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5宗、兴宁市4宗、平远县1宗、蕉岭县3宗、大埔县4宗,丰顺县2宗和五华县5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10宗、大气13宗、噪声5宗、生态5宗、其他污染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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