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
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兴市府〔2021〕3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9月18日在兴宁城区实施2021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9:18时至9:33时。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30台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兴宁市融媒体中心时政综合频道和兴宁广播电台(98.9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1次,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1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持续时间共15分钟。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