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警方快速
处置警情、为民服务的
重要方式之一,
虚构事实报假警,
既扰乱公共秩序,
还会造成警力浪费。
近日,梅县区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依法对因手机遗失为引起民警重视帮其找回,便报假警谎称遭飞车抢夺的违法嫌疑人梁某爽(男,25岁,广西人)作出行政拘留。
# 案件回顾 #
9月25日17时许,110报警中心接到事主梁某爽的报警,称其在梅县区华侨城某路段被一名男子骑摩托车飞车抢夺单肩包,包里有价值7000元的手机一部,请求处警。接报后,梅县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刑侦大队及辖区宝华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展开侦查。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及调阅“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后,民警发现报警人梁某爽报案时所反映的情况与实际调查结果存在很大差异。然而,不管民警如何询问,梁某爽始终一口咬定其是遭到了飞车抢夺,被抢走了一部手机。直至22时许,在民警收集的“证据”面前,梁某爽才交代自己报了假案。
据违法嫌疑人梁某爽交代,其于9月25日下午,到梅县区华侨城某超市购物时,不小心将手机遗失,在当地及沿线寻找多时后仍未果。16时许,梁某爽发现遗失手机的定位在梅江区芹洋半岛附近,当即打电话给住在芹洋半岛的一个朋友,请求帮忙拦截手机,朋友追问事情原委,梁某爽谎称自己的手机刚遭到飞车抢夺。朋友劝说梁某爽案情严重,要报警处理。为了引起民警的重视尽快帮其找回手机,梁某爽随后打110电话慌报了遭到被飞车抢夺手机的警情。
目前,违法嫌疑人梁某爽因谎报案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群众求助的“生命线”,保持接处警的畅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情不是儿戏,警力也并非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使用110报警电话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切勿谎报警情,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