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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执行风暴来袭

mz168 2021-10-14 1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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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9月以来,我院大力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全力推动涉民生、涉执信访等重点案件执行,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现场

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周展明院长专门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强调要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对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坚决打出“执行风暴”的声威和实效,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开展以来,执行人员充分发扬能吃苦肯战斗的精神,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执行案件,并运用情感疏导、法律教育、约谈和解等多种手段力争案结事了,深入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共拘传被执行人25人,执结案件14件,扣押车辆5辆,执行到位金额59.09万元,核酸检测24人,司法拘留9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制执行显威力 圆满执结信访案

原告曾某华诉被告某药材种植合作社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某药材种植合作社需将曾某华位于兴宁市黄陂镇某村的7块土地恢复原状,恢复至能够正常耕作时的土地原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与当事人、村委干部前往现场勘查,督促被执行人恢复土地原貌,但双方当事人对土地原貌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执行陷入僵局。期间,曾某华多次到省高院、梅州中院信访,要求强制执行此案。


为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该起涉诉信访骨头案,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进行矛盾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改变,曾某华表示对土地恢复大致原貌即可,被执行人则主动配合执行,并租赁一台大型挖掘机协助执行。


9月15日上午,我院联合黄陂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和当地村委启动联动执行机制,共30多人到现场强制执行土地恢复,并邀请4名镇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烈日当空,执行人员及相关协助人员冒着酷暑深入田间,在现场指导施工队严格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土地进行施工,炎热的高温让他们汗流浃背,湿透衣衫。最终经过9个小时的奋战,在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并结合镇政府、镇人大代表、村委的意见后,涉案土地已基本恢复至可供耕作的原貌,执行人员圆满完成强制执行工作任务,案件依法执结。


司法拘留动真格 扣押车辆见真章

曾某泉经营驾校生意,后因借钱不还被多个债权人诉至我院,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对曾某泉采取限制高消费,依法查封其名下车辆,在经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下,曾某泉与各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曾某泉再次“爽约”,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寻找曾某泉未果。


9月19日,执行人员再次到其经营的驾校门店进行突击寻找,将曾某泉拘传至法院。到了法院后,面对执行人员的多次劝导,曾某泉仍态度强硬,拒不将其个人所有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车辆移送法院处置,一口表示“就是没钱还”。因曾某泉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人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其行动轨迹进行核查。


由于正值疫情期间,拘留所收押需要“三天两检”,执行人员将曾某泉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常规体检后,将其带回法院羁押,不眠不休地进行轮流看守。在做完第二次核酸检测后,原本态度还很强硬的曾某泉一看法院动了真格,立马慌了手脚,主动提出筹钱履行债务,如实交代其藏匿的车辆所在,并协助执行人员进行车辆扣押。


9月21日,执行人员在曾某泉的带领下,找到被其藏匿在不同地方的三辆车辆并进行扣押,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蹲守欠款人 执行和解化纠纷

“赖某环站住,转过身来”。执行局局长陈运涛喊住了那个匆匆转身的身影,经过证件核对与询问,果然是被执行人赖某环。


被执行人赖某环在我院有多个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高达600多万元,经执行查控,其名下的房产跟车辆均被我院查封,但因车辆流动性大、去向不明,一直无法进行扣押,被执行人赖某环经常变换住址,长期在外,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也拒不到法院申报财产,导致案件无法进行后续执行。


9月22日下午5点半,执行人员收到举报线索,被执行人赖某环的车辆在兴宁某地段停放,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在经过排查、走访后,发现赖某环的私家车就停在路边,因不知赖某环何时到来,故决定在附近蹲守。执行人员在蹲守30分钟后,看到有个行人匆匆到来,在看到执行人员后立刻转身离开,执行局局长陈运涛当即叫住他,该男子下意识做出应答,于是执行人员上前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同时将其车辆进行扣押。当晚,赖某环迫于被司法拘留的压力,就600多万元的借款及利息的执行案件,主动交付了部分执行案款,并与案件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辛苦蹲守总算没有白费。”看着这起涉案标的巨大的执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人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此次“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了我院强制执行的行动力和威慑力,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加强对拖、逃、躲、赖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在保障了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维护法律的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兴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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