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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院联合救助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mz168 2021-10-19 14: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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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好,国家司法救助金收到了,我会尽好做父亲的责任,把钱花在孩子的教育、成长上……”近日,梅州市检察院与丰顺县检察院上下联动,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发放救助金6万元,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家庭的困境,10月12日下午,在收到救助金后,被害人家属特意来电致谢。


不久前,丰顺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办案中发现一起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父母于2017年协议离婚,小明由其母亲抚养。不幸的是,小明母亲于2020年9月被朱某某残忍杀害。母亲死后,小明暂时由其外公外婆抚养,但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无力抚养。今年6月,小明被其父亲接回身边抚养,其父亲在东莞打零工,收入低微。案发至今,加害人没有做出任何赔偿,小明一家陷入困境。

李炎飞检察长与干警们研究救助方案

办案干警随即向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炎飞汇报该案案情,李炎飞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与干警们商定救助方案,并指派干警第一时间实地走访调查。


经过审阅相关文书材料及到小明户口所在地的村委实地调查后,办案团队了解到,小明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目前在东莞打工,收入较低,且小明的奶奶是残疾人,需要专人照顾。小明被其父亲接回东莞后,因户口等因素就读于民办学校,学费较贵,家庭经济压力很大。


走访  两级院到当地村委实地调查

经审查,丰顺县检察院认为小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积极向上级院汇报,获得了支持,两级院决定开展联合救助。与此同时,办案干警还将小明父亲的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当地镇、村两级干部表示,将以退役军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争取扶助,拓宽救助渠道,以期最大程度帮助小明一家。


近年来,丰顺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检察长亲自部署、带头办案,有效地增强了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救助人数及司法救助金发放数额呈逐年上升状态。今年以来,丰顺县检察院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6人,发放救助金12.66万元,体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暖”的司法救助制度效果。

(丰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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