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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次年起将停止发放该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mz168 2021-11-2 2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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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通告


全镇农民朋友:

为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及省、市、县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耕复种期

2021年冬季开始力争至2023年12月底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二、复耕复种范围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撂荒耕地,重点做好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疑似大于15亩撂荒耕地图斑地块以及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沿线及圩镇附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三、复耕复种农作物要求

优先考虑种植水稻,然后是种植其它粮食作物,防止“非粮化”。一是种植禾谷类作物(水稻、小麦、玉米等);二是种植豆类作物(大豆、绿豆、蚕豌豆等);三是种植薯类作物(甘薯、马铃薯等)。


四、复耕复种方式

1.有条件复耕的撂荒户,积极自主组织开展复耕复种。

2.缺乏条件复耕的撂荒户,一是可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二是可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或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等复耕复种;三是委托村委会进行连片流转。


五、不进行复耕复种的处理措施

1.撂荒户连续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次年起停止对该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耕地种植果树、中草药、花卉等多年生作物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及制订村规民约等措施,可依法流转给第三方复耕复种,也可以流转由集体托管开展复耕复种,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复耕复种者所有。

希望全镇农民朋友,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积极行动,从我做起,守住耕地红线,大力支持和积极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特此通告。


五华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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