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专门制定“飓风2021”专项行动方案和对各派出所考核办法,全力打击非法猎捕、养殖、走私野生动物犯罪源头,非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中间环节,非法经营利用、食用野生动物消费末端,持续保持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坚持打击先行,整治并举,把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作为己任,重拳出击。7月22日,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值班日常巡查中发现重要线索:兴宁市永和镇某饭店疑似存在经营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接线索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案件快侦机制,召集警力成立破案攻坚小组展开侦察。经过缜密查证与实地暗访调查,发现饭店老板何某经营的饭店有收购、宰杀、销售野生动物的情况,涉案价值5万余元,涉嫌非法经营,办案民警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至今,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立刑事案件9宗,破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4人;收缴野生动物214头/只(其中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7头/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187头/只,涉案金额13.675万元),“飓风2021”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梅州全市排名靠前。
生态绿色长城需全警共建,为迅速形成强大的攻坚合力,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采取全警联动,综合治理方针,与各所、队积极互动。7月22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精干民警联合相关派出所、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第180号集群收网”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挖掘有效线索,在行动中,现场警力30余人次分为7个小组,对可疑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摸排。
排查中发现兴宁市某食府老板张某存在购买南蛇、斑鸠和黄猄等野生动物进行经营售卖的行为,未办理相关执照,且收购的数量已超过50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办案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并将张某带回讯问,张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行动共挖掘有效线索7条,其中包含嫌疑人线索6条,刑事立案3宗,破案3宗,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2人,此次行动取得了实效。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警力634人次,清理整治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经营场所86个/次。
为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充分发动派出所,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可能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贸市场及酒楼饭店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一起深入人迹罕至的遮蔽林区、泥泞的湿地、田地,采用守候伏击、循线追击等方法,做到多措并举,精准发力。8月初,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坭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重要线索:在兴宁市坭陂镇某村疑似有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用于经营售卖,接线索后,大队和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成立破案攻坚小组,采取循线调查与蹲守伏击等侦察方式,经过研判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群众的大力协助下于8月10日在坭陂镇某村将正实施非法狩猎的陈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捕蛙工具一批及青蛙28只,蟾蜍1只。
陈某指认现场
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加强巡查排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与各部门、派出所的协作联动,深挖案件线索,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防控打击效能,当好兴宁市的“森林卫士”,守护人民群众的“绿色长城”。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