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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mz168 2022-1-1 9: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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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五华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原主任周铁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9年,周铁伟在担任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县委办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和港币4万元。周铁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周铁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丰顺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雪峰违规收受礼金、套取公款支付个人接待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刘雪峰在担任丰顺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共计1.5万元;2019年3月,通过他人以虚列开支方式套取公款6万元支付其个人接待费用;2018年10月、2019年4月分别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到湖南、贵州、云南等地旅游,住宿、餐饮等2.8万元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刘雪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刘雪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梅县区司法局原四级调研员叶福祥违规接待、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叶福祥在担任梅县区审计局局长期间,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公款147466元,用于违规接待、私车公养。叶福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叶福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兴宁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廖汉新套取公款支付个人接待费用问题

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廖汉新在主持市物资总公司工作期间,授意财务人员虚开发票购买茶叶、花生油等方式套取公款10225元,用于支付其个人接待费用。2021年11月,廖汉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蕉岭县南磜镇金山村委书记、主任王发胜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经王发胜同意,金山村委以村“两委”干部通信费、生猪污染整治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27490元,其中王发胜领取了5240元。2021年10月,王发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上述5起“四风”典型问题,有的披上了隐形变异的外衣,有的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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