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2时30分,棉洋镇葵岭村“两委”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葵岭村石塘片村民胡某秀在该村梅里窝违规焚烧田间杂草,接葵岭村报告后,我镇迅速反应,组织镇森林防火应急队到现场进行扑灭。
经查,胡某秀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离林地边缘不足5米,属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违反了《五华县人民政府高火险期禁火令》。五华县公安局棉洋派出所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胡某秀作出5日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棉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细化森林防火工作措施,通过添置应急设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等多项措施,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部门及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查必究。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引发火险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镇必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我镇也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主要进山路口值守工作,充足准备应急力量,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守护好棉洋镇青山绿水。
(棉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