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建山、王志群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已经由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1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依法并案处理。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送达本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告知被害人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联系电话:0753-2186336或0753-2186360。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