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6号)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现决定自2022年2月2日3时起对相关区域防控措施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解除香湾街道情侣中路345号渔政楼封控措施。上述区域解除管理措施后,香洲区全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管理。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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