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兴宁市段)的土地征收公告
兴市府〔2021〕43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委)〔2021〕21号),同意征收径南镇章峰村、东升村、官亭村、黄坑村;永和镇锦洞村、长新村;坭陂镇陂宁村、南方村、东联村、东红村、新岭村、陂新村;刁坊镇金银村、新光村、刁潭村、河塘岭村、周兴村、新坪塘村、新建村、贵峰村;福兴街道梅子村属下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1321.2615亩,同时使用我市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土地18.8955亩,合计土地总面积1340.157亩,作为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兴宁市段)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铁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确定的四至范围为准(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征地时按实际丈量确认的权属、面积、地类实施补偿):
(一)径南镇章峰村属下水田、旱地、园地等地类162.0690亩;(二)径南镇黄坑村属下水田、园地、林地等地类95.6925亩;(三)径南镇东升村属下水田、林地、未利用地等地类17.8890亩;(四)径南镇官亭村属下水田、园地、林地等地类110.1915亩;(五)永和镇长新村属下水田、园地、林地等地类31.8615亩;(六)永和镇锦洞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142.6815亩;(七)坭陂镇陂宁村、南方村属下林地、未利用地等地类6.8535亩;(八)坭陂镇陂宁村属下水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0.8115亩;(九)坭陂镇南方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79.0740亩;(十)坭陂镇东联村属下水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地类18.7710亩;(十一)坭陂镇东红村属下水田、林地、未利用地等地类7.8615亩;(十二)坭陂镇陂新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93.5670亩;(十三)坭陂镇新岭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165.9270亩;(十四)刁坊镇新光村属下水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2.3985亩;(十五)刁坊镇金银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76.3410亩;(十六)刁坊镇刁潭村属下水田、旱地、林地等地类31.3320亩;(十七)刁坊镇河塘岭村属下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34.6455亩;(十八)刁坊镇周兴村属下水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25.1445亩;(十九)刁坊镇新坪塘村属下水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177.2085亩;(二十)刁坊镇新建村属下林地等地类3.8970亩;(二十一)刁坊镇贵峰村属下旱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23.5530亩;(二十二)福兴街道梅子村属下林地等地类13.491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兴宁市段)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兴市府〔2020〕26号)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委)〔2021〕21号)征地批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另附):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兴宁市段)用地勘测定界图(MLTLXN01—MLTLXN07).pdf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