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核准了我市“兴宁单丛茶”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兴宁单丛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为兴宁市茶叶协会。
根据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办法》(梅市市监[2019]67号)第四条第二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兴宁市茶叶协会依据该文件向我局提交了商标奖励资助申请材料,目前该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初审和市财政局复审完毕,决定下拨发放新注册“兴宁单丛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3日至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0753-338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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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