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逐渐回暖,天气干燥,正是火灾高发的风险时期,一不留神就会酿成火灾。日前,蕉岭一男子不慎引发山火,被蕉岭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3月9日上午,接群众报警,在文福镇坑头村山脚发生火灾,火势不断扩大。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村镇防火工作人员将火扑灭。因灭火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
随后,蕉岭县公安局将该男子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该男子(徐某,男,45岁,蕉岭人)在文福镇坑头村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共烧毁附近山林100多平方米,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目前,蕉岭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强化防火意识,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保护好个人和身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蕉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