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文件精神,2022年兴宁市将实施第二轮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为进一步优化师资,解决新建、改扩建后城区相关学校教师缺额问题,经研究,决定从兴宁市教育系统内部选调75名教师到城区部分学校任教,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兴宁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四)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书与应聘学科相一致,或近三年任教相关学科满一年。1.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持《2022年兴宁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书或近三年任教经历学校证明(证明需校长签名、单位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学段(初中或小学)的一个学科教师岗位,可选填意向学校,作为入选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单位的参考。报名人员现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和用于制作准考证的本人电子证件照。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查,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须持代领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1、考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下午3:00-5:00。4、考试内容:主要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5、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环节;如果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择优拟定选调对象。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师资整体稳定,如遇同一学科(不分初中还是小学)有来自同一所任职学校(法人单位)的2名以上教师入选,只选调考试成绩排名最前者1人,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及任职学校依次递补。市教育局综合考虑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数和拟选调人选的个人意向、居住地、年龄、性别结构等因素,统筹安排选调人员岗位。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按原岗位等级聘用。本次选调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纪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指导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附件:《2022年兴宁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022年兴宁市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