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汇丰年幼儿园事件引发群众关注。
记者从兴宁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汇丰年幼儿园园舍存在权属问题,但该园已收取部分学生秋季学期学费,家长要求退费和解决就读问题。7月25日,兴宁市教育局、法院、公安、宁新街道办、家长代表等一同协商后续事宜;随后与园方协调,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分批退款,并于今日(8月5日)完成所有退款工作。教育局按就近、就地上学原则,第一时间协调分流转园入读工作,相关幼儿已全部得到安置。
兴宁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南方+ 记者:陈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