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政府组织兴田街道联合公安、法院、检察、自然资源、城综等单位对位于兴田街道鹅湖村椒仔坝温屋已完成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执行强制收回和清表围蔽。市领导石秀芳、吴思波到场指导。
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现场拉起警戒线,并宣布了执行纪律和执行决定。在确保人员安全后,3辆挖掘机和30多名施工人员随即入场,对已完成依法征收地块地上的树木、杂草、土堆进行清理。
被清表围蔽的土地位于鹅湖村椒仔坝温屋宁江造纸厂后面,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5.9978亩,涉及征地37户。该地块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兴宁市201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5〕1252号)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永和镇仁里等村集体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兴市府〔2015〕50号)批复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
该地块土地权属和四至界限清晰,地上种植的龙眼、香蕉、蔬菜等附着物,在依法征收程序阶段已进行公证丈量清点、核定补偿,通过法院裁决,并已完成依法征收补偿,但仍有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不支持配合依法征收工作。对此,根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我市2015年度第四批次被征土地强制执行的批复》(兴市府函[2020]8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兴田街道办联合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自然资源、城综等部门依法对本案涉及土地依法组织强制执行收回并清表围蔽。
此次依法强制收回征收土地和清表围蔽行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决心和力度。下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掀起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热潮,着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为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
依法征地促发展、加快发展为人民。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政府依法组织征地工作是加快全市发展的需要,是依法依规行为,请大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群策全力、凝心聚力加快兴宁振兴发展。
(兴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