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蒲苏等人犯罪团伙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了一个以蒲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蒲苏等多名团伙成员被抓捕归案,并已依法执行逮捕。现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蒲苏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助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于包庇和纵容该犯罪团伙、参与该团伙犯罪的有关人员,主动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凡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虚假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敦促对该犯罪团伙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以及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三、对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所得收益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资金和收益。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于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问题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梅州市梅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通告》视情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1、梅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2、“平安梅县”微信公众号;
3、报警电话:110
4、叶警官:19926182583
李警官:19926182590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扫
黑除恶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附嫌疑人基本情况:
蒲苏
431224199001040199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滕小春
43122619820102241X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
张时伍
43122619770118543X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
李献金
44142319920927621X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李飞雄
441421199008281116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吴永锋
441421199306161139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