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位于毅德城2号广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兴宁市涨停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予以取缔。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福兴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该违规娱乐场所进行查封,为保证取缔到位,在场民警全程监督涉事场所清理内部设施、物料,同时要求责任人在责任书上签字。在确定无关人员全部离开后,民警在大门、电闸贴上封条。
据了解,该娱乐场所开业以来,在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接下来,兴宁警方将按照上级部门“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精准打击和整治,确保社会治安良好。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