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危急情况
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拨打110
但不乏存在
个别人员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
谎报、骚扰警情的事件时常发生
为图一时之快而报假警
是法律绝不容许的
7月上旬,兴宁市公安局接警中心接到邬某某报警称其服用农药,需要紧急救助。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可当民警赶到时,却发现一名男子独自在酒店房间。
经询问,邬某某称房间中就他一人,为确保报警人的生命安全,民警和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未检查出任何不良症状。
经调查,邬某某自2016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多次通过手机向梅州、深圳、惠州等地报警、报120,谎称其服用农药,需要救助。期间还因扰乱机关工作秩序被梅江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被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在兴宁以同样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2022年9月7日,办案民警依法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嫌疑人邬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谎报警情浪费警务资源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将受到法律制裁
警力资源有限
请把警力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