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和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梅江区互联网产业园扶持措施>的通知》(梅区科工商务[2020]10号)、《关于印发<梅江区互联网产业园评定办法>的通知》(梅区科工商务[2020]1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