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梅返梅
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四版)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2〕186号)要求,规范做好市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梅返梅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对市外高风险区外溢来梅返梅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 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对近7天有市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梅返梅人员,抵梅后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 、对于市外通报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和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 、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五 、市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低风险区跨县(市、区)流动人员参照本指引对应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六 、若市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来梅返梅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市级评估后确定。
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