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2〕134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调整梅江区部分风险区域等级,通告如下:
1、金山街道梅江碧桂园片区(东至国道205为界,西至城北镇古洲村为界,南至环市西路为界,北至梅县区城东镇为界);
2、江南街道鸿都社区部分区域(东至梅水路为界,西至康居路为界,南至新中路为界,北至豆子脉路为界)。
以上2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梅江区全域无高风险区,全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经营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扎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
特此通告。
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