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婆为梅州市邮政储蓄银行梅江城区支行的一名职工,于2015年6月3日在五华县医院顺产,出院的时候关于职工医保报销出院费用的时候,县医院的人员告知,她职工医保不在五华在梅江区,所以无法报销。 现请问,我需要报销该笔费用,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医院费用清单,孩子出生证、出院证明、计生证,身份证?),请指导!谢谢 (魏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