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1月5日16时-1月6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贷款”类诈骗,损失金额共20.5万元。案例如下:
1月5日,事主陈某(男,45岁;个体户职业,住福兴街道)通过手机链接下载“微粒贷”APP申请贷款,对方以事主账号输入错误需交保证金解冻为幌,指引事主操作给指定账户转账,被骗20.5万元人民币。
警方提醒:
1、目前微粒贷只有微信、QQ两处入口,没有独立APP!任何带有“微粒贷”字样的APP,都是诈骗!
2、所有放款前要求转账的网络贷款,都是诈骗!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支付“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解冻费”等各种费用。
3、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