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1月8日16时-1月9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贷款”类诈骗,损失金额共122600元人民币。案例如下:
事主黄某某(男,34岁,现住兴宁城区福兴街道,个体户职业)近日手机收到一条“微粒贷”短信,点击短信链接下载“微粒贷” APP进行申请贷款,后该APP客服以事主的银行账号输入错误需要交纳保证金解冻为幌,指引事主操作,事主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至对方指定账户共计122600元人民币,后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目前微粒贷只有微信、QQ两处入口,没有独立APP!任何带有“微粒贷”字样的APP,都是诈骗!
2、所有放款前要求转账的网络贷款,都是诈骗!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支付“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解冻费”等各种费用。
3、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