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未婚未育,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网站上公布所需材料:1、 社会抚养费征收单据(如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2、 计划生育服务证3、 户口本4、 出生医学证明5、 上环证(结扎证)6、 查环查孕证明7、 身份证8、 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现在具有户口本、身份证,请问哪些材料是必须的,缺少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是在梅县计生还是乡镇计生办理?(黄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