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社会公共安全,自春节安全攻坚行动以来,水寨镇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巡查整治,多措并举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并加大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虽然大部分群众都能积极配合落实,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水寨镇工作人员发现有群众在抖音平台发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水寨镇和华兴派出所联合调查,当事人李某对2月1日中午在华一路附近的营业场所(该区域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内)开业时燃放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以后将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洁净的社会环境。
温馨提醒各位市民朋友:
按照《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五华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通告》(华府〔2020〕1号)要求,五华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水寨镇全年全时段禁放区域包含的村有:莲洞村、大湖村、澄湖村、七都村、大布村、大岭村、员瑾村、犁滩村、罗湖村、工业园、坝美村、黄井村、上坝村、协和村、良美村、河尾村、平湖村、黄狮新村。
同时,根据禁火令,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华县城区禁放四至界限为:
(一)北边界线从长乐大桥往北至梅江河与利坑水沟交界处、再沿利坑村道、平湖小学、枫林塘村红绿灯路口、环城大道至济广高速水寨出入口;
(二)西边界线从济广高速水寨出入口沿济广高速至横陂高速出入口、水安路新老两路交界处;
(三)南边界线从横陂高速出入口沿济广高速、兴华高速与水梅路交叉路口;
(四)东边界线从长乐大道往北经富胜实业、黄湖水库、天云岭、长乐大桥连接线至长乐大桥。
上述四条界线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禁放圈,在此禁放圈内的一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集体、私营企业等)、商贸区、公园广场、学校以及居民住宅区均列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各种鞭炮、拉炮、摔炮,各种烟花、火箭、魔术弹、地老鼠等烟花爆竹制品及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管工作,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可随时拨打110或138 2662 8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炮竹等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将给予奖励。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的处罚
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拍摄真实反映违法燃放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行为人及燃放行为的图片和视频,然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由公安机关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确认当事人、固定证据。
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100-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爱护环境
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
再次提醒
禁放区域内及禁放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禁燃禁放 从我做起
让蓝天白云常驻水寨
(水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