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2月9日16时-2月10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冒充客服”类诈骗,损失金额为36110元。案例如下:
事主杨某(男,约43岁,现住兴宁市福兴街道),2月9日,接到冒充电话以快递包裹丢失赔付为由指引相关操作按对方指定方
式转账36110元,后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警方提醒:
1、凡是接到自称客服的电话,一定要先到正规网站核实交易信息,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官方电话核实。
2、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的,都不要相信,更不要按照对方提示操作。
3、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