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2月20日16时-2月21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损失金额为49999元。案例如下:
事主杨某英(女,53岁,兴宁务工,住叶塘镇)在2月20日接到一陌生电话自称是警察,称杨某英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配合调查,以验证银行卡内的钱是否合法为幌,指引杨某英向指定银行账号进行转账,共被骗人民币49999元。
警方提醒:
1、正式的公检法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员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远程让你转账汇款或进行银行卡验证。
2、请勿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人,请勿远程提供验证码和配合他人进行人脸验证。
3、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