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索取1800元债务未果,在朋友家一起聚餐饮酒后,两人再次因此发生口角,被劝开后,仍借酒意上前将对方推到在地受伤,结果不但钱没要回膛还将自己送进牢房。近日,梅县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杨某平(男,35岁。山西省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回顾
3月10日晚,受害人吴某群和杨某平受邀一同到其老板程江镇家中喝酒,20时许,因吴某群和杨建平有债务纠纷,杨某平在催收欠款时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在场多人进行劝阻,在此过程中,杨某平用手推了吴某群胸口两次致使其摔倒在地,吴某群后脑撞到了地上导致后脑淤肿,后经医院诊断为颅内出血、骨折。
当晚,程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了解完情况后,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平控制,后经检验鉴定吴某群为轻伤一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如双方有债务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必要情况下可诉诸于法庭,为了讨债殴打债务人是违法行为,切勿冲动行事。
(梅县公安)